2002年8月19日 川国税发[2002]140号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单位内部财务审计规程〉的 通知》(国税发[2002]51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有规定与此规程不 一致的,按此规程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单位内部财务审计规程》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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