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
各分局:
我国政府同马耳他政府于1993年2月2日在北京签订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
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其议定书,业经我国外交部同马耳他驻华大使馆分别于199
4年1月27日和1994年2月28日互致照会确认双方已完成该协定生效的法律程
序。根据协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该协定自1994年3月30日开始生效,从199
5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协定及议定书的文本,我局已于1993年3月9日以国税
发[1993]048号文检发给你局,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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