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法规> 正文
财税法规

海关关于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应税商品予以征税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7-11-16     浏览次数: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应税商品是否征收出口关税的问题,经商财政部、商务部同意,现公告如下:
  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可以免征出口关税外,对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的应税商品,一律照章征收出口关税。
  特此公告。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办公厅
 

上一篇: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零售包装农药成药进口暂定税率的通知
下一篇:海关总署关于民航总局所辖航空公司进口飞机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