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按照中央部署,今年将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
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好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全省全面推开改
革试点奠定基础,现将《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
[2003]1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吃透政策。《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是当前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认真
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并及时传达到各级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二、扎扎实实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和各项准备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
央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落实好中央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
合当地实际,抓紧修改、完善本地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做
好改革试点的各项基础工作,为全省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奠定坚实的基础,确
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和改革目标的实现。
附件: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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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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