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法规> 正文
财税法规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0号

发布者:xqcs001     发布时间:2020-04-15     浏览次数:

为统筹内外贸发展,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0年4月15日起,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关税〔2016〕40号)规定的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14日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的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7号
下一篇: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