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银保监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6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0年3月印发。经银保监会同意,现将与之相配套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是配合《办法》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非银行金融机构(含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六类机构及境外非银行金融机构驻华代表处,以下简称非银机构)许可事项申请人应按《目录》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二、银保监会将根据非银机构改革发展情况及监管工作需要适时对《目录》进行调整和完善,调整和完善后的《目录》将通过银保监会网站对外公布。
三、本通知印发前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2021年版)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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