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管理,提升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我部研究制定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函告我部。
附件: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暂行办法
财 政 部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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