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斯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文件的通知》
(国税发[2005]78号)转发给你们,我国政府和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
国政府签署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文本,省局已经以云地税二字[2003]
10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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