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地方法规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确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5-05-11     浏览次数:

各州、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确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5]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失效日期:

上一篇: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成品油零售单位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跨行信息转接服务营业税纳税地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