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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格的复函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7-03-13     浏览次数:

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请予核定我省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格的函》(云国税函[2006]52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彩干式复写纸印制的规格为241mm×177mm,电脑打印六联式《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其最终发售价格核定为每套1.10元。
    二、各发售机关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价格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在以上最终发售价格以外加收其它费用,并按照规定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2007年4月4日以云国税函[2007]239号原文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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