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地方法规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斯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文件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5-08-01     浏览次数: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斯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文件的通知》

(国税发[2005]7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一篇: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