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地方法规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6-10-08     浏览次数: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失效日期:

上一篇: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