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红河卷烟厂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红国税
发[2005]25号)收悉。红河卷烟厂打叶复烤预处理等5项技术改造项目总投
资额8300万元,已由云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审定,并核发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云经技术确[2004]19、20、21、22号及云
经贸投资[2003]034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
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3号)规定,
经审核,同意红河卷烟厂打叶复烤预处理等5项技术改造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改造国产
设备投资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请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对该企业上述技术改造项目
中所购置的国产设备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国产设备投资应予抵免的部分,
按相关政策的规定,在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计算并办理该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
抵免企业所得税相关手续。
附件:1、红河卷烟厂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表(5份共8页)(略)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云经技术确[2004]19、
20、21、22号,云经贸投资[2003]034号)(共5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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