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云南瑞驰广告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的请示》(昆国税发
[2004]498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
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001号)第一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经研
究,同意免征云南瑞驰广告有限公司2004年度、2005年度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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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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