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云南誉成隆经贸有限公司申请免、抵、退税的请示》(昆国税发
[2004]520号)已收悉。根据你局反映云南誉成隆经贸有限公司主要出口农
副产品且销售额较大,外销比例高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
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云南誉成隆经贸有限
公司自2004年11月起按月计算申报办理免、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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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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