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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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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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残疾人状况有了很大改善。残疾人体育工作不断发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日趋活跃。我省历来十分重视残疾人体育活动,把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给予了政策保障。从1984年开始,我省组团参加了历届全运会和多项国际重大体育比赛,取得了优异成绩。但我省残疾人体育事业起步晚、起点低、基础薄弱,总体发展水平不高,特别是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和残疾人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31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人体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残疾人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残疾人体育是残疾人事业和全民体育的组成部分。参加体育活动是残疾人的重要权利,是残疾人康复健身、平等参与社会、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 (二)发展残疾人体育有利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体育对展示残疾人体育才华,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倡导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具有重要作用。 (三)发展残疾人体育有利于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思想,激励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 (四)残疾人体育是具有奥运会、亚运会和全运会等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任务的体育,是我国向世界展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彰显人权保障和社会文明进步成果的重要舞台。 (五) 随着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上海、北京分别成功申办2007年世界特殊奥运会和2008年残奥会主办权,我国残疾人体育工作呈现出突飞猛进的态势。我省残疾人体育在国内、国际赛场上的表现将直接影响全省建设体育强省总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对残疾人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六)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重大决策,加强对残疾人体育工作的领导,把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增加对残疾人体育的投入。 (七) 认真实施残疾人保障法、体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权益。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和残联要切实履行职责,根据全国残疾人体育发展形势制订适合当地实际的残疾人体育发展规划,组织、引导残疾人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八) 积极倡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举办形式多样的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多渠道筹集资金,推动基层残疾人体育的普及。 (九)加强残疾人体育道德作风建设。反对使用违禁药物和训练、比赛中的违规行为,保证残疾人运动员身心安全和健康,维护残疾人体育比赛的公平、公正。引导残疾人体育工作者发扬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十) 表彰奖励为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竞赛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广大残疾人运动员、残疾人体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我省残疾人运动员在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中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顽强拼搏,取得优异成绩。 三、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 (十一)按照《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总体要求,根据残疾人特点,组织残疾人广泛开展自强健身活动。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场地和设施。开发、推广适合残疾人的健身康复体育项目,基层、社区要经常举办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 (十二)指导、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组织残疾人开展体育活动。积极探索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基层残疾人体育的组织方式和活动内容,充分利用各种文化体育设施,推广形式多样的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 (十三)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残疾学生开展适合其特点的日常体育活动。学校体育测试要充分考虑残疾学生的特殊情况,体现人文关怀。 (十四)高度重视农村残疾人体育工作。因地制宜,创造条件,开发适合农村残疾人特点的群众性体育项目,引导残疾人参加自强健身体育活动。 (十五)发挥残疾人体育赛事对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推动作用。建立完善我省残疾人体育竞赛制度,更多地开展残奥项目,定期举办各级、各类残疾人体育比赛,引导残疾人积极参与各级体育比赛,推广普及非残奥体育和特奥运动项目。 四、加强残疾人体育队伍建设 (十六)建立一支优秀的残疾人运动员队伍和残疾人体育管理人员队伍,促进残疾人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 (十七)加强残疾人体育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工作,建立健全裁判员、分级员等人员管理制度。 (十八) 组建省级残疾人运动队伍,积极开展优秀残疾人青少年运动员的选拔,建立残疾人体育后备人才资源库,实施梯队建设。提高和巩固我省残疾人体育运动的整体水平。 (十九)体育、残联等部门(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残疾人运动员等级评定办法认真做好评定工作。人事、教育、财政、民政、劳动保障、体育、残联等部门(单位)要采取措施,切实解决残疾人运动员就学、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障问题,保障进入中高等学校的贫困残疾人运动员的助学金所需经费。 (二十)建立残疾人体育项目训练体系。充分利用各地现有的体育资源,逐步形成以市(州)、县(市、区)长期训练为基础,以省级集训为重点的训练体系,保证对残疾人运动员的长期系统训练。 (二十一)加强残疾人体育教育和科研工作。把残疾人体育纳入特殊教育和师范教学计划,认真实施。开展残疾人体育科研工作,提高残疾人体育科研水平。 (二十二)加强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省级专业训练基地,结合残疾人体育运动的特殊性,有选择地作为省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以保证残疾人运动队伍的管理、训练、参赛和有关科研工作需要。各地在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将体育训练与康复有机结合起来,设立专门为残疾人体育锻炼和残疾人运动员训练服务的体育设施。有条件的中心城市可建立无障碍残疾人体育基地(中心)。 五、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十三)加强残疾人体育事业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普及残疾人体育知识,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残疾人体育事业。 (二十四)动员社会力量,发挥各自优势,为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志愿服务。教育部门要动员和组织学生关心、支持残疾人体育活动,在广大学生中培养助残为荣的良好风尚。 (二十五)新建、改造公共体育设施要严格执行国家无障碍标准,全民健身设施、器材要考虑残疾人特殊需求。各类体育赛事要为残疾人观众提供方便。公共体育设施要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并提供服务。 (二十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赞助、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加强对赞助活动和捐赠资金、物品使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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