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200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
工作安排》转发你们,请各单位在认真总结1-9月份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抓好今年后
三个月工作的落实,并请于2002年1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情况和2001年度精神
文明建设工作总结报省局。
今年1-9月份,全省地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中央、省委思想政治工作会议
及全国税务系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狠抓
了精神文明建设。一是按照《中共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全省地税系统开展“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工作的安排意见》,扎扎实实搞好县以下地税部门的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活动,提高了广大税干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促进了班子
建设、基层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贯彻了《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省地税系
统深入开展争创先进集体和个人活动的实施意见》,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了
新的发展,昆明市涉外分局等5个单位被团省委、省地税局命名为“青年文明”号,
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等5个单位和个人推荐给国务院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表彰。今年,
省地税局、省人事厅将联合开展评选全省地税系统200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是江泽民总书记在庆祝建党八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发表后,全省各级地税局精
神组织了学习,通过学习,增强了广大税干爱党、信党、跟党走的理想信念。四是认
真履行了《云南省地税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了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工作的力度,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较往年好转,各种案件、重大事故较往年大
幅度下降。这些活动的开展,为保证全省地税系统以税收收入为中心各项任务的圆满
完成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今年后三个月,各级地税部门要在继续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七一”
重要讲话,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同时,切实加强和改进政治工作,及时掌
握机构改革中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广泛开展各个层次的谈心活动,妥善处理机构改
革中人员的思想问题,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确保机构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200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
安排
一、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
2001年是进入新世纪,实施“十五”计划的开局之年。半年来,税务系统精
神文明建设工作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
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及全国税务系统队伍建
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文明委的部署和《2001年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和思想政治工作要点》的安排,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保
证上半年税收“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
在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召开后,全国税务系统各级党组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明确
“十五”税收工作整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充分认识提高税收财政保障能力、发挥税收
宏观调控作用、强化税收调节分配功能,对经济结构调整、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社会
发展的重大意义。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后,各级税务部门进一步通过举办学习报告
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大力宣传学习“十五”计划纲要,把
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增强做
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增强振兴中华的使命感,积极为税收事业做贡献。
(二)广泛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
今年2月7日,总局党组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县(市)税务部门及其税务分局
(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中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意见》。各
地税务部门按照总局党组要求,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
为主的原则,通过学习培训、对照检查、整改提高,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
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增强为人民服
务的自觉性,促进了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推进新世纪税收事
业发展提供了思想保障。同时,按照中央关于对垂直管理部门学习教育活动的意见,
总局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加
大领导力度,健全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检查,并及时向中央“联系会议办公室”报
告情况,保证教育活动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
(三)精心组织纪念建党80周年宣传教育活动
3月2日,总局党组下发了《关于切实组织好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纪念活动
的通知》。各级税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生动
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喜庆氛围。各地普遍举办了研讨会、报告会、演
讲会、知识竞赛和文艺演出等多种活动,并运用读书征文、影视图片、爱国主义教育
基地等多种载体,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在党员中开
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育,表彰和宣传了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通过宣传
教育,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爱党之情,坚定了理想信念,在全系统唱响了共产
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的主旋律。广大干部职工以提前和超额完成税收任务
的实际行动,向党的生日献上了一份厚礼。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务思想政治工作
今年5月下旬,总局在吉林长春召开了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认真总
结了近五年来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和基本经验,并通过学习交流、参观座
谈,使广大政工干部进一步领会江泽民同志在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认清税务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形势,提高对加强和改进税务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性的认
识,明确今后一段时间税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增强了在新世纪做好税务思想
政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今年年初,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总局党组颁发了《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并编辑了“九五”期间《税务
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文件汇编》。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提出了《关于贯彻落实
全国“三讲”教育工作总结会议精神的意见》,各地税务部门按照总局要求,进一步
加强组织领导,巩固和扩大“三讲”教育的成果。4月17日,总局党组下发了《关
于在全国税务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的情况通报》,对去年全系统开展的警示
教育活动进行了总结,推动了这一教育活动的开展。
(五)深入开展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
上半年,各级税务部门紧紧抓住少数“法轮功”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自焚这一典
型案例,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入揭批“法轮功”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邪教本质。
各级党组织注意克服松懈、厌战情绪,树立长期作战思想,认真落实“看好自己的门,
管好自己的人”责任制,巩固教育转化成果,加强防范控制工作。一些单位继续耐心
做好原“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发挥单位、家庭、社
会的合力,使税务系统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重新回到正确的立场上来。同时,
对尚未转化的“法轮功”练习者情况进行了认真摸底调查,及时了解形势和动态,切
实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六)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深化
认真贯彻落实江总书记关于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的指示
精神,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性创建文
明行业活动保持良好势头。宁夏回族自治区国税局、青岛市地税局分别被区、市文明
办授予文明行业;张晓梅等10名女税务干部被全国妇联等11个部委联合授予全国
“十行百佳”妇女荣誉称号;赵兴玉等20人、山东省国税局等3个单位、北京市西
城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等83个集体、姜志杰等4人和浙江省宁波市宁县国税局被全
国妇联分别授予“巾帼建功”标兵、“先进协调单位”、“巾帼文明示范岗”、“全
国三八红旗手”和“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湖北省襄樊市国税局樊城分局征
收科等2个单位、吉林省四平市国税局中央路分局等5个单位分别被全国创建青年文
明号活动组委会授予“全国杰出青年文明号”、“全国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创建
单位”称号。
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投身国家税收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系统两个
文明建设,上半年总局与人事部联合在全国税务系统组织开展了评选全国税务系统先
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活动,下半年将表彰20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工作者,
宣传一批为税收事业无私奉献,奋勇拼搏的先进典型。
总体看,当前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形势很好。各级党组坚持“两手抓、两手都
要硬”的方针,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有
关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广大干部职工热情支持,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呈现
出可喜局面,对促进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队
伍综合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关于下半年工作安排
做好下半年工作,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确定的指导思想和《2001年全
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要点》,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
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江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
立8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两手
抓,两手都要硬”和“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为
税收中心工作服务。
(一)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江泽民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全面回顾和系统
总结了我们党80年的光辉历程和基本经验,全面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
学内涵,深刻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进一
步阐明了党的新世纪的历史任务和奋斗目标,对于我们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
一步做好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要切实按照总局党
组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深入学习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通知要求,把学习贯
彻《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要着
重在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上下功夫,把广大税务干
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行动统一到江泽民同志重要讲话的精神上来。要以各
级党组(党委)中心组和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头学习,带头实践,不断提高运用
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要认真抓好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采取集中轮
训、组织研讨班、举办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把通读《讲话》原文与专题研讨、集中学
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确保学习活动收到实效。下半年总局将组织召开一次领导干
部学习经验交流会或研讨会。
(二)继续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继续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宣传教育工作,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
好、改革开放好的时代主旋律。要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
引导干部职工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改革开放和
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要大力宣传和弘扬江总书记倡导的实现
社会主义现代化而不懈奋斗的“五种精神”,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要将广大干部职工因北京成功申办2008年奥运会主办权而激发出的爱国之情,引
导、转化为报国之行,努力为税收事业多做贡献。
贯彻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思想,大力加强社会公
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要以恪守税务职业道德为重点,从实际情况出发,制
定和完善税务人员行为规范。各级税务机关要依据总局《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
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的意见》,帮助基层税务部门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和监督措
施,并逐步把“八公开”活动拓展到领导机关,使机关工作人员不断增强为基层服务
的意识,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地要结合大要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切实从
机制、手段和制度规定等方面强化“两权”监督,使广大干部更好地行使手中的权力,
反腐倡廉,在全社会树立税务良好形象。
深入进行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继续开展揭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
斗争。通过参观展览、举办讲座等形式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普及活动,帮助干部
职工掌握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增强抵制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
的能力;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提高与“法
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特别注意做好尚未转化的“法轮功”练习
者的思想转化工作,全力挽救、热情帮助,使他们尽早回到正确立场上来。
(三)大力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对税务干部职工进行思想教育、提高税务系统文明程
度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的群众工作的有效方式。要按照“巩固、深入、提高、创新”
的思路,推动各项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要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的问题,
办好作用大影响大的实事,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
继续以基层窗口单位为重点,以规范服务为基础,推动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按照
中央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策部署,以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为主要内容,
大力加强税务职业道德建设;以落实《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实行文明办税“八
公开”的意见》和《全国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标准》为主要抓起,积极推
动行业自律;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吃、拿、卡、要、报”等问题为主攻方向,切
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以争创“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先进集体”为主要
载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辐射作用,总结和推广办税规范化活动的先
进经验,促进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下半年要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
础上,制定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十年规划。
以“优质服务进万家、真诚奉献在社会”为主题,组织广大女税务干部积极参加
全国妇联等7部委联合开展的“中华巾帼志愿者”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开展便民服
务、组织入户服务、举办知识讲座、开展结对帮扶、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发挥广大
女税务干部在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妇女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税务系统行业管理
水平、服务质量的提高,推动税务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业文明新风的形成。同时,认真
做好全国第三批“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示范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第三届“中
国杰出(优秀)青年卫士”和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审查、
表彰及宣传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向先进典型学习,弘扬时代精神,在全系统形成
祟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要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认真抓好《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和全国
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重点是对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状况、特
点及规律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方法、措施,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加紧密地结
合各项业务工作进行。总局将在下半年举办一期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培训
班。要加强对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各级工会、共青团组织要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
特别是青年同志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使干部职工在广泛参
与中受到教育,陶冶情操。今年年底前,总局将成立全国税务系统书法协会。
要做好新征管法和“金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思想工作。新征管法和“金税工程”
的实施对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它不仅是对纳税人纳税行为的规范,
也是对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执法行为的规范,使税务干部手中的权力和税务部门利益
进一步受到制约,同时,税务系统省以下机构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一些基层干部的工
作岗位发生变化,这些都不可避免地要在干部职工中产生一些矛盾,带来一些思想问
题。各级党组织和政工部门要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掌握干部职工的
思想动态,有的放矢地开展思想工作。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稳定情绪,确保新征管法的实
施和各项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认真研究新情况,不断解决新问题,努力探索
新方法、新途径,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把工作做
好做实,圆满完成今年税收各项工作任务,为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在新世纪的更大
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
失效日期:
上一篇: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云南光电辅料有限公司执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