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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29日 川委厅[2003]26号
四、注意事项
(一)省委、省政府领导联系重点民营企业,要在具体指导上下功夫,重在提高
企业的自身素质,帮助其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以更好地对全省民营企业的发展发挥
示范引导作用,在资金、项目、政策上不搞特殊照顾。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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