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20日 川国税函[2003]223号 成都、德阳、资阳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近接成都铁路局多元经营集团公司《关于申请提取2003年度多元集团公司管 理费的报告》(多元财[2003]116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 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 999]136号)的规定,经审核,同意成都铁路局多元经营集团公司2003年 度向所属企业提取总机构管理费696.4万元。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缴的管理 费(详见附件)准予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缴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附件:成都铁路局多元经营集团公司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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