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云南省通海县秀山镇烟丝加工厂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的请示》(玉国税发[2004]76号)已收悉。
根据你局反映通海县秀山镇烟丝加工厂出口额大且资金需求量大,不按月办理
“免、抵、退”税资金周转有困难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
货物“免、抵、退”税的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云南省通海县秀山镇烟丝加工
厂出口货物自文到之日起的次月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
请你们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有关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
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要及时向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
收管理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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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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