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地方法规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征求对《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4-08-16     浏览次数: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征求意见稿

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述,论述了纳税服务的定义、特征、分类、原则、作用、

意义等;第二部分纳税服务措施,统一按照纳税服务措施的定义、作用、流程和表证

单书的规范要求拟定了税收宣传、纳税培训、预约服务、限时服务、承诺服务、服务

用语等17个纳税服务措施;第三部分纳税服务质量的测量与评价,拟定了纳税服务

质量测量与评价的标准、模型、程序、方法等;第四部分纳税服务管理岗责体系,拟

定了省局、市局、县局纳税服务管理岗的职责、工作流程、与相关岗位的关系、工作

质量标准、质量考核等。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所修改的意见,应注明修改的问

题及页码,于2004年10月15日,通过FTP传送到省局征管处\各地上传

\纳税服务文件夹项下。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的电子文本,在FTP省局

征管处\省局下发\纳税服务文件。

  联系人及电话:杨屹立,0871-3128497

                                         

上一篇: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按购销金额一定比例核定征收印花税的通知
下一篇: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