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征求意见稿
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述,论述了纳税服务的定义、特征、分类、原则、作用、
意义等;第二部分纳税服务措施,统一按照纳税服务措施的定义、作用、流程和表证
单书的规范要求拟定了税收宣传、纳税培训、预约服务、限时服务、承诺服务、服务
用语等17个纳税服务措施;第三部分纳税服务质量的测量与评价,拟定了纳税服务
质量测量与评价的标准、模型、程序、方法等;第四部分纳税服务管理岗责体系,拟
定了省局、市局、县局纳税服务管理岗的职责、工作流程、与相关岗位的关系、工作
质量标准、质量考核等。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所修改的意见,应注明修改的问
题及页码,于2004年10月15日,通过FTP传送到省局征管处\各地上传
\纳税服务文件夹项下。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的电子文本,在FTP省局
征管处\省局下发\纳税服务文件。
联系人及电话:杨屹立,0871-3128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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