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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省法制局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1999-08-31     浏览次数:

1999年8月31日 川国税函[1999]341号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局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川

府法[1999]53号)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各地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国家税

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国税系统地方税收法规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查备案报送实

施办法)的通知》(川国税发[1996]123号)要求,继续做好税收规范性文

件的备查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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