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地方法规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12-16     浏览次数: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一篇: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代办金融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下一篇: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