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进和规范税务稽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国税发[20
01]11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
实施意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地税稽查工作的方案、措施和办法,
切实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提高稽查办案的质量和效率,为全面实现稽查工作五年
总体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局稽查局报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进和规范税务稽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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