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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重组过程中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不征契税文件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1-10-10     浏览次数: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重组过程中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

登记不征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1]68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重组过程中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

不征契税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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