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19日 省级在蓉各纳税单位: 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五.一"放假的有关文件精神,今年"五.一"劳动节将 从5月1日-7日放假7天,为做好五月份的纳税申报工作,结合分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我局从5月8日起正常对外办公。营业税及附加税、费的申报截止日为5月15日,房 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的申报截止日为5月21日。希广大纳税人在上述期限内及时办理各项 纳税申报事宜,逾期,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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