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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四川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关于五月份纳税申报期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1-04-19     浏览次数:

     2001年4月19日

 

省级在蓉各纳税单位:

    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五.一"放假的有关文件精神,今年"五.一"劳动节将

51-7日放假7天,为做好五月份的纳税申报工作,结合分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我局从58日起正常对外办公。营业税及附加税、费的申报截止日为515日,房

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的申报截止日为521日。希广大纳税人在上述期限内及时办理各项

纳税申报事宜,逾期,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1)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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