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地方法规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1-06-05     浏览次数: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问题

的通知》(国税发[2001]5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4月28日新颁布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

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问题的通

                                   (2)

失效日期:

上一篇: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