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设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
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56号)转发给你局,经核实,湘财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昆明青年路证券营业部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0)157号规定的
“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可并入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缴纳,
请认真做好就地监管工作。
(4)
失效日期:
上一篇: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扎柒行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
下一篇: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情报交换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