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月1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 [2000]84号)及《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 除办法>的通知》(川地税函[2000]186号)的精神,税前扣除项目政策较往 年作出了比较重要的变动,我局拟在3月初公布2D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办法, 修改《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审核表》,编印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并在3月中旬 举办企业所得税汇算培训班,请大家注意3月份的《地税通讯》。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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