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和纠正违反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的通
知》(国税发[2001]59号)文件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
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属各级地税机关越权作出的违反个人所得税全国统一政策规定的,必须在2
001年6月底以前自行清理纠正,并按总局统计表的要求,在7月5日前将汇总情
况报告省局。
二、属地方政府越权自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由所在地税务机关于2001年7
月10日前进行清理,并负责提请当地政府在7月底前纠正,8月5日前将清理纠正
情况汇总报告省局。
三、各级地税机关应分别对所在地的航空分司、足球俱乐部执行个人所得税法律、
法规的情况进行清理,并严格按照总局《通知》第四条的规定进行认真处理。成都、
省直分局应分别将西南航空分司、四川航空公司、全兴足球俱乐部、五牛足球俱乐
部整改结果在2001年8月31日前专题报告省局。各地在每年上报的个人所得税
工作总结中,应将对航空公司、足球俱乐部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作为重要汇报内容,切
实采取措施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控管。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和纠正违反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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