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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四川省达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娱乐业、美容美发业定额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0-08-25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单位::

  为加强全市餐饮娱乐业,美容美发业税收征管,进一步推行定额发票管理制度,

实行以票管税,促进餐饮娱乐、美容美发行业健康发展,减少税收流失,公平税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规定,经市局研究决定,从

2000年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餐饮娱乐、美容美发、保健按摩等行业实行

统一的评定税标准。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对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不能准确提供纳税资料的餐饮娱乐、

美容美发、保健按摩等纳税单位和个人(简称纳税人),包括餐饮娱乐与美容美发兼

营的纳税人,实行以票管税与定期定额相结合的税收征管方式。

  二、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各县、市、区地税局应成立由征管部门牵头的"评定税

领导小组"。明确其工作职责,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评定税制度。

  三、主管地税机关核定定额的程序及办法:

  (一)纳税人自报。餐饮娱乐业、美容美发业、保健按摩业的定期定额户要按规

定将应税营业额和收益额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填写《应纳税营业额申请核定表》。

  (二)核查发票领购及使用情况。对领购、开具餐饮娱乐业定额发票和其它服务

业定额发票的纳税人,在领购定额发票时,按领购定额发票金额计算预缴税款;对不

开具发票部分的营业额、由主管地税机关根据其经营地段、经营规模以及使用发票和

不使用发票的比例情况,核定不用发票部分的营业额,实行定期定额征税。

  (三)定额核定。主管地税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调查情况和经营地段、规模以

及使用发票和不使用发票的比例情况,采取因素相加法核定业户的应税营业额:

  购买金额发票(元)

  不开具发票部分的营业额比例

  2000-60000(不含60000元)    30%

  60000-100000(不含100000元) 20%

  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10%

  1、月定额为2000元以下的纳税人(含小烫业),不配售发票,如纳税人需

使用发票,应到主管地税机关领购并征税。

  2、月定额超过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纳税人,采取定期定额与以

票管税的征管方式。对领购使用发票部分,按实际购买发票金额加不开具发票部分的

营业额(比例见附表)征税。

  (四)下达定额,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将定额送评定税领导小组审核后。填写《定

额核定通知书》,下达定期定额户执行,同时公告其定额,增大征纳透明度,接受群

众监督。

  四、餐饮娱乐业。美容美发业,保健按摩业的定期定额户的定额核定期为每季核

定一次。

  五、实行以票管税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应按照《征管法》的规定如实申报

纳税,不申报或申报不实以及超过定额20%以上的又未申报调整定额的,一经查出,

按偷税处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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