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月27日 川国税函[2000]038号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
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转发你们,待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审核
管理办法出台后,省局将及时提出我省的实施意见,届时请一并贯彻执行。请认真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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