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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0-01-27     浏览次数:

2000年1月27日 川国税函[2000]038号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

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转发你们,待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审核

管理办法出台后,省局将及时提出我省的实施意见,届时请一并贯彻执行。请认真贯

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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