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月1日 川国税直[2000]1号
省级在蓉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0]759号《关于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我局更名为“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原“四
川省国税局直属分局”印章作废。新印章从二OO一年一月一日开始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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