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30日 川国税函[2000]123号
广安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广安市广安区天燃气公司有关纳税事项的请示》(广市国税发
[1999]347号)收悉,经电话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批复如下:
关于在建工程中的工程承包费(初装费),如果收取比例是按照工程造价费用计
算,则应将其收入并入建筑安装征收营业税;如果收取比例按照用户使用量计算,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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