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地方法规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1997-10-22     浏览次数: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

知》(国税函[1997]50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

通知》(云国税所字[1996]88号)及《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汇缴成员企

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管理问题的通知》(云国税发[1997]38号)的有关规定,

认真做好对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就地监管工作。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上一篇: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严肃税收法纪严禁越权审批缓交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对昆明卷烟厂部分牌号卷烟计税出厂价格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