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地方法规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1999-05-12     浏览次数: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
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1999]1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从一九九九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
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4)

上一篇: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机动车车船使用税税额和征收非机动车车船使用税规定的通知
下一篇: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务机关收费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