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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在收购处置不良资产中免征契税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1999-09-20     浏览次数: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在收购处置不良资产中

免征契税的通知》(国税函[1999]5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有

关规定办理免税手续。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在收购处置不良资产中免征

契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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