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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0-03-01     浏览次数: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

知》(国税发[2000]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州、市地方税

务局从2001年起每年5月15日前向省地税局报送中小企业所得税管理专题报告。

省局拟于今年适当时期召开我省中小企业所得税管理座谈会。省局每年将分析全省中

小企业所得税征管状况和税收负担水平,总结推广各地成功经验,使中小企业的所得

税征管再上新的水平。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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