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多种经营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8]62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昆明铁路局所属多种经营企业1998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仍按《云南省国
家税务局关于昆明铁路局多种经营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云国税发[1
998]112号)的规定执行。其工效挂钩指标待昆明铁路局报经省国税局核定后
再通知各地。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多种经营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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