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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0-20     浏览次数: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8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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