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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工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二议定书生交执行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1-26     浏览次数: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工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二议定书生交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5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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