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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6-09     浏览次数:

各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财税[2010]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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