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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2-08-05     浏览次数: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我省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一年多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

领导下,通过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地的共同努力,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巩固煤

矿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根据国务院第58次

常务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省政府决定将云南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验收领导小组调整为云南省深化煤矿安全专项

整治领导小组,协调、领导我省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李新华 省长助理、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 杜开坦 省政府副秘书长 

  周世贵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 

  纳宗会 省经贸委副主任、省安委办主任 

  成 员 李芳林 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邹立生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 

  王贵明 省工商局副局长 

  李连举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杨慧琼 省监察厅副厅长 

  先燕明 省公安厅副厅长 

  曹建方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文学 省总工会副主席 

  和金玉 省乡镇企业局副局长 

  杨茂枝 省环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煤炭工业局行业管理处,周世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

芳林、邹立生、汤忠明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指定1名处

长担任。 

  特此通知。

                                                                       (3)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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