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日期:2017-8-14 文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全面落实减免税政策,方便纳税人享受财税优惠,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编制了《安徽省财税优惠事项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徽省财税优惠事项清单》将根据减免税政策的新增、废止等情况,定期更新,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事项外,通过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开发布。
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发布路径分别为:
安徽省财政厅:在“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法规”目录下设立“财税优惠事项”子目录,专门用于发布我省财税优惠事项清单。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在“纳税服务”目录下设立“财税优惠事项”子目录,专门用于发布我省财税优惠事项清单。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在“办税服务”目录下设立“财税优惠事项”子目录,专门用于发布我省财税优惠事项清单。
三、各地财政、税务机关应当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场所、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和方式进行转载、发布与宣传推送。
特此公告。
附件:
1.安徽省财税优惠事项清单
2.关于《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财税优惠事项清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8月14日
关于《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财税优惠事项清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业创新活力,需要加大财税优惠公开和宣传力度,更好地全面落实减免税政策,以优化服务助力纳税人享受政策红利。编制公告《安徽省财税优惠事项清单》,有利于纳税人系统、准确、快速了解和查找税收优惠政策,方便纳税人及时享受税收优惠。
二、《财税优惠事项清单》的范围。《财税优惠事项清单》收录了截至发布日有效的中央层级减免税政策条款,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国务院制定或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发布的减免税政策及条款,以及我省依照法律法规制定发布的适用于我省范围内的减免税政策。
三、编制方法。纳入《财税优惠事项清单》的减免税政策及条款,按优惠事项分类、优惠事项名称、优惠税种、政策概述、主要政策依据、优惠有效期限、优惠方式以及受理机关等8个要素进行编制,纳税人可以根据相关要素内容迅速检索使用。
四、发布方式。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发布路径分别为:安徽省财政厅在“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法规”目录下设立“财税优惠事项”子目录发布,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在“纳税服务”目录下设立“财税优惠事项”子目录发布,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在“办税服务”目录下设立“财税优惠事项”子目录发布。
各地财政、税务机关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场所、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和方式进行转载、发布与宣传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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