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我局各办税服务厅人工窗口于2017年10月1日至8日停止对外办公,10月9日起正常对外服务;根据税务总局通知,2017年10月纳税申报期调整为10月9日---10月25日。为了方便您办理涉税事宜,我们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国庆中秋节假期期间,国税各区(分)局设置的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正常提供自助机代开发票领取、清卡、认证、申报等业务功能。
二、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将于9月28日下午18时至凌晨24时发布新版本,届时暂时不能提供网上涉税业务办理,请您谅解。
国庆中秋节假日期间,您仍可登录电子税务局正常办理各税(费)种申报业务、证明开具业务、电子缴(退)款凭证开具业务、发票验旧业务、企业及自然人代开发票业务(自助终端打印)、涉税信息查询业务及其他各项公众服务。
电子税务局申报客户端,假日期间可正常办理申报业务,包括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申报业务。
您在假日期间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的无纸化文书申请、以及代开发票业务,我局工作人员将于10月9日起开始受理。
三、错峰办税。因10月份是各税(费)种及涉税事项办理的高峰期,我们建议您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税,并通过“深圳国税纳税服务”微信公众号,查询各个办税服务厅人流量(公众号页面右下角——微助手——大厅实况),选择前往办税厅。
四、咨询帮助。当您在办理涉税事项的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通过深圳国税问税平台、纳税人学堂或者在工作时间拨打深圳国税纳税服务热线(0755)12366-1联系我们获得帮助。
谢谢您对我们的支持!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7-9-25
上一篇: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深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下一篇: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