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日期:2017-9-29 文号: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10月征期相关工作的要求,为方便广大纳税人申报纳税,现将2017年10月份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税费种,申报纳税的最后期限由10月23日延长至10月25日。
由于上月防伪税控系统将税控卡锁死期设定为10月23日。故10月24日-25日,可抄报税完成申报,但清卡需要到大厅进行处理,不清卡将无法开票。
特此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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