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深入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修订版)〉的通知》(皖发〔2017〕45号)要求,现结合全省国税工作实际,就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积极服务我省五大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 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地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中创出新路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顺应发展大势、抢占新一轮竞争制高点的战略选择,是破解发展难题、培育发展新动能的迫切要求,是抢抓发展机遇、厚植发展优势的关键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抓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适时修订、完善,作出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的新要求,对于全省践行新理念、推动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务必深刻领会,充分认识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的极端重要性和长远战略性,切实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真正将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组织税收收入、执行税收政策、强化税收征管和优化纳税服务等各项工作中,确保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省国税系统落地生根。 二、大力组织收入为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提供财力保障 要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收入工作纪律要求,严禁应收不收、应抵不抵、应退不退、应减免不减免,依法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同时,要深入开展经济税源调研,加强经济税收分析,定期召开收入形势分析会,从宏观上掌握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大项目、新项目的生产经营状况及其变动趋势,科学预测收入变化,牢牢掌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力促税款均衡、足额入库,为全省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提供财力保障。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税收形势和税源状况,做好分析、宣传和解释,争取方方面面对组织收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全面落实利于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的各项税收政策 要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围绕服务五大发展,对税收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切实增强税收政策落实的针对性、实效性。特别是要认真落实好服务安徽五大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详见附件),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放大政策杠杆效应,鼓励和引导企业将自身的发展壮大与政策的调控导向有机结合起来,扶持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要加大帮扶力度,针对《安徽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修订版)》(皖发〔2017〕45号印发)中列明的28项重点任务和44个重大工程,由局领导带队深入相关企业进行解剖式调研,了解生产经营状况、享受税收优惠情况、对税收政策的期望等,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要注重强化对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综合运用税收执法督察、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等方式,加大对相关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各项税收政策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 四、积极营造利于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的良好税收环境 要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四最”营商环境的部署,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提高纳税人满意度。要扎实、有序推进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依法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逐步优化并公开流程,明确审查标准。要加强与当地工商、发改、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通力合作,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联席机制,及时解决税收共治中的问题,让纳税人切实享受到改革红利。要不断优化纳税服务,积极推进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强化同城通办、省内通办、“互联网+智能语音”等服务,让纳税人办税更加方便、快捷、舒适,为全省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
上一篇: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文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下一篇: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更新云南省地方税务局“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南和“全程网上办”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