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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国税局落实好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切实优化纳税服务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1-03     浏览次数:

永川区国税局在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过程中,加强与民政、保险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优化整合办税流程,减轻纳税人和基层负担,深化纳税服务,着力营造和谐的税收氛围。
  该局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自2007年7月实行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以来,该局已对7户福利企业进行了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税务资格认定,落实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办理增值税退税额222万元,核减不符合条件增值税9.6万元。针对在认定退税的申报审核办理中存在的一些难点问题,该局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牵头召开了由国税局、民政局、社保局、就业局、工伤保险中心、医保中心、地税局等相关部门业务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议,达成一致共识:既要保证优惠政策落实,又要确保政策落实到真正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身上。为使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双符合”,各部门大力配合,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制定了一份简便易行的表样规范,企业人员发生增减变化、保险费缴纳明细均体现在这一份表中,每月由企业填写后,交由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并签章。这一份小小的表样,实现了资源的共享互补和信息的顺畅传递,大大减轻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负担,提高了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监控力度,有效降低了执法风险。
  在此基础上,该局经过认真调研,进一步简化整合纳税人报送的资料,优化办理流程,形成了一套新的操作规范。要求税收管理员及时维护信息,认真审核退税表数据,确保退税额的正确计算,腾出更多精力对福利企业加强辅导和日常管理,并对新办的福利企业及其他安置残疾人单位及时进行事前的宣传与告知。与以前相比,新的操作规范资料更简化,流程更清晰,依据更充分,操作性更强,较好地实现了“两个减负”,在该局召开的福利企业财务人员和税收管理员座谈会上,得到广泛认同。目前各福利企业已开始按照新的操作规范进行资格认定与退税申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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