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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

污水处理厂的企业所得税有什么优惠政策?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9-02     浏览次数:

主要优惠政策有:1、新税法实施条例88条规定,符合条件的环保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所得,从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起前3年免征、后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第92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为20%。3、第96条规定,安置有关人员就业加计扣除。4、第98条规定,加速折旧。5、第100条规定,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保专用设备,其投资额的10%可从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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