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税收优惠> 正文
税收优惠

成都购房优惠政策多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9-09     浏览次数:

现在,在成都购房可享受多重优惠政策。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扶持居民安居置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6月15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在成都购房可以享受契税减免、财政补贴、公积金减免等多方面的优惠和补贴。为帮助购房节的购房者更加清楚地了解政策,这里,记者通过案例为购房者算一算现在购房到底能省多少。
  「购买商品房」
  现在购房 可享受3种补贴
  《意见》规定,因房屋垮塌或受损有安全隐患,需要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享受首次购房的信贷优惠政策。同时,凡在成都市购买7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入户手续。同时,还可以享受契税减免、购房财政补贴、个税补贴等三重优惠:
  契税减免:《意见》明确,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按所交契税的地方所得部分给予全额补贴(现行政策是契税总额的65%);购买其他商品房和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按所交契税的地方所得部分给予50%补贴。即首次购买新建普通住房享受契税补贴为:成交总价×1.5%×65%×100%;首次购买新建非普通住房享受契税补贴为:成交总价×3%×65%×100%;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享受契税补贴为:成交总价×3%×65%×100%;首次购买二手普通住房享受契税补贴为:成交总价(或指导价)×1.5%×65%×50%;再次购买二手住房享受契税补贴为:成交总价(或指导价)×3%×65%×50%。
  购房补助:指的是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1.5%给予购房补助;购买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商品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1%给予补助;购买144-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商品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0.5%给予补助;购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1%给予购房补助。购房人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凭房屋所有权证、居民身份证、相关完税凭证等资料到成都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购房补贴发放窗口办理领取手续,房管部门将在3个工作日内核实发放。
  同时,在2009年5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的成都市纳税人,自购房之年起至2010年止所交个人所得税(不包括银行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将给予补贴(现行政策是个人所得税总额的26%),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
  「公积金贷款」
  首付两成 贷款30年
  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也可在成都市申请公积金按揭贷款。除购房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外,为缓解居民购房压力,《意见》对公积金贷款也有明确规定。其中,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房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贷款最高额度由25万元调整为3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也可在成都市申请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
 
 

上一篇:税收优惠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
下一篇:废旧企业的免税项目有哪些?所得税免税吗?